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的诗文(23篇) 蔡确的名句(2条)
蔡确,字持正,是泉州晋江人,父亲蔡黄裳时为陈州录事参军,年逾七十,宰相陈执中出知陈州,发现他无法处理政务,就想让他辞职,蔡黄裳因家中贫苦,要养家糊口而不愿意辞官。陈执中说:“你如果不自己请求辞职,我也一定会向朝廷上疏解除你的职务。”蔡黄裳不得已,只得上表辞官。一家人流落在陈州。生活十分贫苦,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蔡确考中了进士。
蔡确十分聪慧,崇尚气节,不拘小节。后中仁宗嘉祐四年科进士,调任邠州司理参军,因受贿被告发。陕西路都转运使薛向巡视陕西时,想治他的罪,见他仪表秀伟,召他谈话,认为他很不寻常,反而更加称赞他。
韩绛任陕西宣抚使时巡视地方,蔡确设宴款待,作诗称赞韩绛是:儒苑昔推唐吏部,将坛今拜汉淮阴。韩绛好高兴认为他很有才干,于是把他推荐给自己的弟弟开封知府韩维,被韩维任命为管干右厢公事,不久韩维因被杨桧弹劾而出知外郡,反对变法的刘庠接任开封知府。旧制新知府上任,衙中属官当行庭参之礼,即文武官员小跑进官厅,向新知府跪拜。如果是文官,知府就站着接受此礼。若是武职,则还要自报官衔姓名,知府坐着受礼。蔡确认为此礼不合,而不肯行庭参之礼,刘庠责问他为何不行礼。蔡确答道“为什么要庭参?”刘庠说道:“百多年来都有这样的先例”。蔡确说:“唐末五代时,藩镇的掾属都是节度使自己征辟的,因此才有庭参的礼仪。太祖开国后其他地方就废止不用了,本朝太宗和真宗即位前都曾任过开封府尹,当时府中属官与之尊卑太殊,因此开封府还有此礼,如今同朝为臣,在陛下一同侍奉皇帝,虽然是先例却也不能再用。”刘庠不能反驳,只得向皇帝弹劾他。蔡确于是自请解除官职。
宋神宗和王安石听说这事后都很欣赏他,神宗称赞蔡确熟悉典故,王安石推荐蔡确为三班主簿,又因为受到邓绾的举荐,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熙宁六年(1073年),王韶开拓熙河,公费使用过多。秦凤路兵马都总管郭逵弹劾他的罪状,朝廷下诏让杜纯查案,杜纯查证后上奏说:“王韶使用的公款出入不明,无法查勘”。王安石认为他所言不实,又派遣了蔡确复查,蔡确奉命办案,为王韶陈述了冤情。正是蔡确的公正办案,保证了王韶开拓河湟之事不致中断,在第二年攻下河、宕、岷、叠、洮五州,拓地两千里。神宗在接受群臣朝贺时,高兴地解下玉带赐给王安石。不久王安石依照惯例乘马入宣德门却被卫士打下了马,王安石请皇帝依法处置。蔡确上疏谈论王安石的错误。加直集贤院,迁侍御史知杂事。
范子渊疏浚黄河工程,知制诰熊本巡察后发现不对劲,被范子渊弹劾,蔡确弹劾熊本党附文彦博,熊本被罢黜,蔡确代替他为知制诰、知谏院兼判司农寺。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罢相,由吴充接任。三司使沈括拜见吴充谈论免役法在两浙路的实行不利于民,应当加以更易。蔡确上疏弹劾:“沈括既然觉得免役法需要变更,为什么当年不在他检正察访的时候说,现在却在不属于他管的时候说?他身为近臣,既然眼见朝廷的法令有不当之处,却不公开在朝廷上说出来反而在私底下告诉宰执大臣?他岂是为了朝廷好,只是想要依附大臣,为自己的利益着想罢了。他这是觉得王安石罢相了,新法就可以动摇了。希望陛下对他加以治罪”。沈括因此被贬黜为宣州知州。
相州有三个人以“劫盗杀人”的罪名被当地判处为死罪。但审刑院经过复查后发现这是个错判了的案子,其中的两名从犯不应当被判处死罪。便要求相州改判,但此时两名从犯都已经被处决了。此事牵连到了审理此案的相州观察判官陈安民,陈安民的亲姐姐是文彦博儿子文及甫的生母,而文及甫是左相吴充的女婿。于是陈安民为了消灾弭祸,一面让下属用钱贿赂大理寺上下官员,一面让文及甫请吴充之子吴安持帮忙。蔡确认为事关大臣,不是开封府可以了结的,于是移交给了御史台,杜绝了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后来,右相王珪力荐蔡确参与审理(史书说他“锻炼成狱”,成了他被污为奸臣的证据之一。)因此事,蔡确被擢升为御史中丞、领司农寺,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左相吴充想废止新法,蔡确说:“曹参与萧何有矛盾,等到曹参代替萧何为相,却遵从萧何指定的法令。现在陛下主持变法,怎么能允许吴充因与王安石的私怨而废除呢?”
元丰五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元丰改制,此为右宰相官名即次相)。当时富弼居住在西京洛阳,上疏说蔡确是小人,不可以重用。当初议定官制时,大致是仿照《唐六典》,不论事情大小,都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分班奏事,权归中书省。蔡确对王珪说:“您任宰执这么长时间,必然会是中书令。”王珪深信不疑。蔡确却对皇帝说:“三省的长官位高权重,不需要设置长官,只需要让左右仆射分别兼任两省侍郎就可以了。”皇帝认为他说的很对。因此蔡确名义上是次相,实际上却大权在握,王珪虽然是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神宗元丰改制,此为左宰相官名即首相),但也只能拱手听命罢了。皇帝虽然按照顺序任命王珪、蔡确为相,却不加以礼重,多次因为小错对他们处以罚金。每次受罚就去宫门谢罪。宰相受罚金并去宫门谢罪,是前所未有的,人们都认为这事可耻。
哲宗即位(1086年),转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时宣仁太后(安徽蒙城人)垂帘主政,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韩缜(韩绛弟)为右相,并用韩缜两个侄子为列卿,与蔡确相抗衡。蔡确在担任神宗的山陵使时,灵车出发的前天晚上,他不在外住宿,在路上又不侍从。回来后,还不请罪。御史刘挚、王岩叟接连弹劾他,说蔡确有十个应该罢职的理由:“在熙宁、元丰年间,冤假错案和苛政,蔡确由头至尾都参与了。到如今才对人说:‘蔡确当时哪敢说什么!’他的意图是想巩固自己的地位,反把过错归于先帝了。”接着,保守派陆续返朝廷,司马光、吕公著被任用后,要全面废除新法。蔡确不让,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那是自己建议实行的。但是,他终单拳难敌众手,元祐元年闰二月,被罢为观文殿学士、知陈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第二年,因他弟弟蔡硕的事被削夺官职,转任安州(今湖北安陆),又转任邓州(今河南省邓州市)。又因《游车盖亭》诗语涉讥讪朝廷而被追贬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后卒于贬所。
绍圣元年,冯京去世,哲宗临奠。蔡确的儿子蔡渭,是冯京的女婿,在丧礼上向哲宗诉冤。第二天,哲宗下诏恢复蔡确为正议大夫。绍圣二年,赠太师,谥曰忠怀,派使者保护他的棺椁下葬,又在京城赏赐宅第。崇宁初年,配飨哲宗庙庭。蔡京请徽宗手书“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相蔡确之墓”赏赐给他家。蔡京和太宰郑居中不合,郑居中因遭家丧而离职,蔡京怕他被重新起用,郑居中是王珪的女婿。当时蔡渭改名为蔡懋,蔡京让他重管先前的政事,来阻止郑居中,于是追封蔡确为清源郡王,皇上亲自书写他的碑文,立在墓前。蔡懋也被升为同知枢密院事,蔡确的二儿子蔡庄为从官,蔡确的弟弟蔡硕,被赠为待制,他的女儿都被超升封爵,众女婿都当了官,贵宠震动当世。
宋高宗即位后,下诏列举群奸的罪状,追贬蔡确为武泰军节度副使,把蔡懋流放到英州,把给蔡确的一切恩惠全部削夺,天下称快。
历史作用
在王安石罢相,神宗动摇的情况下,新法在元丰年间还能够推行,这同蔡确等变法派坚持变法立场,维护变法成果,敢于斗争是分不开的。
虽然“元丰之政多异于熙宁之政”,元丰之政对大地主、大贵族作了一些妥协,但仍作了一些兴利除弊的变更,这些变更有利生产的发展。因此这个时期曾一度出现社会较为安定的局面。《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七载:元丰六年河北转运使吴雍奏称:“见管人粮、马料总千百七十六万石,奇赢相补,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边防大计,仓廪充实。虽藉丰年,实以吏能干职”。可见元丰间,生产确实得到一定的发展,吏治也较为清明。
我们还可以从闲居金陵的王安石诗作,如《歌元丰》、《元丰行示德逢》等,所反映的情况,窥见一斑:
“歌元丰……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乘兴欹眠过白下,逢人欢笑得无愁。”
“……三年五谷贱如水,今见西成复如此。元丰圣人与天通,千秋万岁与此同。先生在野固不穷,击壤至老歌元丰。”
即使怀疑王安石或夸大其词,粉饰太平;然而没有一定的事实,诗人是无法写出这样的颂歌来的。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应着重视人物在关键性的历史活动中,对历史的发展究竟起了什么作用?蔡确关键性的历史活动是支持变法,坚持变法,维护变法成果。在他秉政时期,生产得到发展,社会相对安定。因而他是推动而不是阻碍历史的发展,我们应予以肯定。至于个人作风如何,对历史人物来说,不是主要的方面。还要看到宋以后封建社会史学家总是以道学标准去衡量人物的忠奸优劣,他们历来以道学的门户之见,对变法派肆加挞伐、诬蔑之词,尤所不免。这绝不应阻碍我们今天对历史人物的公正评价。